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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辩“对女生身体好奇”
经查,从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吴某多次以单独帮助女生补课为名,将手伸进多名女生的内裤,触摸她们的私处进行猥亵。这些受害女生年龄最大的11岁,最小的年仅9岁,她们最多的被他“辅导”了七八次,最少的也有二三次。他还非常荒唐地狡辩,之所以触摸女生私处,是因为“对这些女生的身体非常好奇”。
据了解,吴某现年45岁,已婚,从教20多年。据他的同事介绍,吴某形象斯文,对工作尽心尽责,所带班级的教学成绩也不错。但同事们普遍觉得他性格比较孤僻,在人们面前不爱说话,也很少和同事交流。事情败露之后,学校领导和同事对此表示非常震惊。近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遂一审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