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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唐代宗时期,情况又有所不同。国家经安史之乱后,风雨飘摇,社会动荡,婚期多有推迟,战乱造成婚龄的增大。所以白居易的《赠女诗》云:“三十男有室,二十女有归。”《韩朋赋》云:“忆母独住,胡娶贤妻,成功素女,始年十七,名曰贞夫。”还有比婚龄十七岁更大的姑娘,如《搜神记》云:“只道娶妻,本不知迎处,……霍遂入房中,见一女子,年可十八九矣。”
在封建社会中盛行的婚姻缔结方式是包办婚姻,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决定,对于唐人来说,也不例外,这种方式在敦煌写本中是有所反映的。如《云谣集杂曲子·倾杯乐》写道:
忆昔笄年,未省离合,生长深闺院。闲凭着绣床,时拈金针,拟貌舞凤飞鸾,对妆台重整嬉恣面。自身儿算料,岂教人见。又被良媒,苦出言词相炫。每道说水际鸳鸯,惟指梁间双燕。被父母将儿匹配,便认多生宿姻眷。
这里说的是姑娘笄年刚至,媒人就来花言巧语地挑逗、诱惑了。这种情形,在中原也是如此。例如诗云:“蓬门未识绮罗香,拟托良媒益自伤。……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姑娘自悲自怨出身低微,想出嫁,还是要“托良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