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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恋童癖,先让我们看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男孩在他十多岁时,他的父母为他生下一个小妹妹,这个少年因为和家里的其他成员都没有什么感情上的交流,就很喜欢这个小妹妹。后来因为家境贫寒,他的父母便将小妹妹送给了当地人,之后带着他到处漂泊。少年很痛苦,他对妹妹的思念的不断累积。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转化成了强烈的性欲,以及性欲得不到满足的仇恨。22岁时他在日记中写:我要让其他的哥哥也尝尝失去妹妹的痛苦!之后他陆续地诱拐了几名6岁女童,带进旅馆,施以性侵犯,然后将其杀死。他虽然心理扭曲,却并没有丧失同情心,比如看到死在他身边的女童,他会非常痛苦,愧疚,自责,并希望得到惩罚。后来他自己打电话举报了自己。
这则故事是很久以前央视法制频道报道的。在生活中,存在很多恋童癖者,他们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导致我们不能正确地辨别,以此为许多儿童造成了不必要的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记得曾经也看过这样一篇报道:
2002年1月,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罗马天主教会前牧师约翰•乔根在游泳池对一名男孩进行性骚扰被捕入狱,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天主教会引起了轩然大波。警方借乔根事件揭发了一系列恋童癖案件。乔根在30年的神职生涯中曾涉嫌在6个教区对130名男童施以性侵犯。
像案例中的主人公一样,在生活中有很多恋童癖者对儿童存在幻想,他们大多数性格孤僻、内向、害羞不善于人际交往,长期下去,产生了变态心理。对于自己的这种症状他们又不会主动求治,身边也得不到他人的监控,这种隐秘的心理和行为从而诱发了恋童癖的产生。
(文/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