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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一些摄影师是专门从事街头偷拍美胸的工作,我们先不讲道德方面的问题,仅仅是从肖像这方面来说就容易造成侵权,虽然这些侵权者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来掩盖自己的行为,但是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种行为终究还是会被揭发的。
街拍是一种源于欧美国家的文化,最早是源于时尚杂志的需求,用相机捕捉街上的时尚元素,还要传递来自民间的流行信息,于是所谓“街头秀”就应运而生。如今,“街拍”活动正逐步成为国内年轻人一项新的街头文化活动。
从法律上讲,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具体而言,肖像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等方面.可见,随意“街拍”他人的做法,很容易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因此为避免侵权,拍摄者在“街拍”前应尽量取得被拍摄者的同意,拍摄后也应征得被拍摄者的同意后再发表。要知道,照片内容属私人信息。拍摄者如果在公共场所偷拍,又未经被拍人同意擅自将照片发至网络传播,就很容易构成侵权。即使传播者没有对被拍人进行丑化或恶搞,也可以认为是侵权,但究竟是侵犯了肖像权、名誉权还是隐私权,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际上,专业的拍摄者采风前都会准备书面的授权书让被拍摄者签名确认,以保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对于一些新闻报社来说,由于新闻摄影是出于一种社会公众利益需要的工作,因此只要照片是用于正常的新闻报道,通常不构成侵权。但是报社记者在拍摄时也是需要出示具体证件并说明拍摄的理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