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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主要相对异性恋来说,主要指的是同性之间的恋爱。随着人类思想的开放,同性恋已经越来越普遍。但在生活中大多数人对待同性恋任然会带着异样的眼光。法律作为现代人类的行为准则,同性恋合法是否应该通过还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从同性恋被歧视到同性婚姻合法,这是一个人权逐渐进步的过程,这样的总结很流行,也应当说是贴切的。亚洲国家、包括中国会受这一演进的影响,但亚洲的跟进不那么快,我们大概也不必因此而自责。应当让同性恋的问题自然发酵,社会需要越来越宽容同性恋现象,但没必要学习欧美的样子,把同性恋问题搞得很热,刺激或诱导潜在的同性恋者。
毫无疑问,异性婚姻更契合自然规律和婚姻的本意,它是满足人类性需求和繁衍后代需求历尽洗礼后的安排,在人类发展的关键时期成为家庭单元的基础,对推动文明的形成和进步功不可没。保护异性婚姻在人类组织最基层社会单元中的作用,将被继续证明是有远见的选择。
同性恋者的交往权利应当受到尊重,这一观念已广受传播,支持者日众。但是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具有同样的法律意义和权利,这触及很多人对现有“正常婚姻”的认识和感受,他们转不过弯来,这也应被视为正当的“保守主义”。
同性婚姻的最大意义今天看来是“自由”,是对少数人权利的保护。现在不能确定,如果同性婚姻多了,会不会进一步削弱异性婚姻的吸引力。我们知道,异性婚姻穿越人类文明的各个时代,它依然会是婚姻的主流,但现代社会的多种因素在向它发出挑战,我们不知道同性婚姻是否会成为最新的那一个。
人类的自由越来越多,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共同促进了这一局面。同性婚姻提供的新自由是在自然规律层面又挤出一块空间,它带来关于自由的更多启示,对它的观察和思考应当重于对它的模仿。
中国历史上一直不乏同性恋者,但现代同性恋观是从西方传入的。中国等东方社会在这方面一直慢西方一两拍,最终会否在这方面同西方“变得一样”很难说。重要的是,中国当下针对同性恋的道德观念和法律状态对应了同性恋在中国的实际情形,因此不能就这方面对中国与西方或东方与西方的做法做“好”或“不好”的简单价值评价。
部分国家宣布同性婚姻合法有其道理,有人反对也有他们的道理。在世界范围内,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大概仍占大多数。了解这些基本事实后,我们对待同性恋就会有更客观的出发点,同时鼓励人类社会的主流传统能够正常延续下去,实现多元之间的和谐。